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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律师直面冤假错案体现勇气与担当

2021年5月5日  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罪律师   http://www.bjcldals.com/

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律师直面冤假错案体现勇气与担当

     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,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,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,确保办案质量,提高司法公信力。 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,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,吸取错案教训,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,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。公正,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大期待。而冤假错案恰恰是对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,一旦形成,危害甚巨。面对冤假错案,最高人民法院一向立场鲜明、态度坚决,坚持实事求是、有错必纠,以对法律负责、对人民负责的态度,对冤假错案发现一起、查实一起、纠正一起。2016年,全国法院在前三年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的基础上,继续秉持有错必纠的精神,纠正了河北聂树斌案、海南陈满案、福建许金龙案、江西乐平“5·24”奸杀案等多起社会反响巨大的冤假错案,赢得公众一致好评。为了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,中央政法委于20138月出台了《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》。根据该规定,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《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》,立足审判工作实际,在证据审查、案件审理、审核监督和制约等各个环节,规定了具体工作机制。为严格落实中央《意见》的要求,2017221日,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《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该实施意见分为五个部分,共计33条,通过有针对性地完善证据制度和审判程序,落实证据裁判、非法证据排除、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,完善公检法各机关“分工负责、互相配合、互相制约”的体制机制,夯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,牢牢筑起防范冤假错案的程序防线。一段时间以来,会见难、阅卷难、调取证据难,被视为刑事辩护律师的“三大难题”。而在刑事诉讼中,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水平,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实现。若刑辩律师的执业权利受到不当限制,则必然造成刑事诉讼控辩平衡结构的失调,冤假错案也就更有发生的可能。

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著名律师蒋亚平(13910710282)认为,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,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,又称“再审程序”。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,发现确有错误,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。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,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。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,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,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,但是不能停止判决、裁定的执行。那么怎样才能推翻冤假错案呢?根据《刑诉法》规定,如果案件中存在: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,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;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、不充分、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;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等重大情形的,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。如果经过审理确实能够证明,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,应当撤销原判决、裁定,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。即推翻了冤假错案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:()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,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;()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、不充分、依法应当予以排除,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;()原判决、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;()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,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;()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,有贪污受贿,徇私舞弊,枉法裁判行为的。民事、行政冤假错案怎么投诉目前冤假错案,有几个途径解决:第一,信访;第二,报告检察院;第三,向上级法院反应,申请再审。  如今的冤假错案不仅仅局限于刑事案件,事实上,民事案件中的冤假错案远比刑事案件多得多!之所以未被体现出来,那是因为70%的民事案件是通过调解结案的,被合谐掉了!即便如此,30%的判决案件依然有着大面积冤假错案,只是很少有人会因为民事冤假错案而上访或上网喊寃。  因此,导致冤假错案并不完全是司法腐败因素所致,而是法官面对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所呈现出的茫然窘境有关,而律师在这方面有着同样的窘境。虽然我国是法制化的国家且在审理案件时讲究证据,但是还是难免有冤假错案发生。在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判决时,受害人该如何维权呢?

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著名律师蒋亚平(13910710282)认为,  上诉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 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,可以上诉,但是上诉有时间限制,也就是必须在原审判决还未发生生效之前。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以后,二审法院主要会在原审认定的事实,适用的法律规定,采用的法律程序进行审查。  申请再审:虽然法院可以自行启动再审程序,但是在实践中必须少。除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、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之外,其他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文书,当事人可以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。

    


文章来源: 北京专门处理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罪律师

律师:蒋亚平 [北京朝阳区]
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

联系电话:139107102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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